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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支招济南离婚律师 → 实施离婚方案 注意“四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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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离婚方案 注意“四步走”
发表日期: 2009/1/1 13:18:56 阅读次数: 5234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自行协商应是首选 请教专家非常必要 搜集证据不可忽视起诉之前别忘调解———
  
本文刊载于:《法制晚报》2008年8月22日/星期五   A26版
 
     婚姻故事
  咨询人:王女士
  婚龄:12年
  婚姻问题:夫妻关系时好时坏,不知婚姻之路该走向何方
王女士与丈夫结婚十二年,小孩六岁,夫妻关系时好时坏,但感觉还能凑合着过下去。
  近一两年,王女士身边有几位朋友都离了婚,有的夫妻关系看起来本来不错。
  朋友的经历让她对离婚问题非常敏感。她想了解下自己的婚姻之路应如何走。
 
     问题一婚姻中出现哪些情况应该下定决心离婚?

  配偶恶习不改 建议考虑离婚
  北京振邦律师事务所卢明生律师说,出现以下四种情形时,建议当事者果断做出离婚决定:
  1.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每隔一段时间便有一次家庭暴力,打完之后便向受害方道歉。遇到这种情况,受害方要尽早离开。
  2.酗酒成性,不务正业。这类人对生活失去了斗志,只能凭借酒精的作用来麻醉自己,或是从中找到一丝生活的遐想,却又不愿或不敢投身于创业之中。
  3.配偶染上吸毒、赌博恶习,且不思悔改。
  寻求毒品、赌博给自己带来的精神刺激,若屡劝不改,不但会毁了自己,对于整个家庭而言,也会是一个灾难。
  4.配偶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生活。此类情况情感伤害尤其重。

  问题二 想离婚都有哪些途径可作选择?

  实施离婚方案 要分“四步走”
  卢明生律师说,下定离婚的决心后,可从以下四个方面来实施:
  1.自行协商应是首选
  一般来说,以和平的方式来离婚对于双方当事人及孩子(如果有的话),能够极大减少离婚带来的情感伤害。因此,如果有可能自行协商解决离婚问题的话,即便是在某些方面做出一些让步,也是最佳的选择。
  2.积极寻求专家建议
  在自行协商无果或不知如何协商时,寻求婚姻法律及婚姻情感专家的建议是非常必要的。
  现实中,陷于离婚困扰者往往会仅寻求婚姻情感的疏导,在婚姻调整效果不佳,或必须面临离婚时,又要另行寻求法律方面的帮助,在时间上会错过很多良机。
  3.搜集过错及财产证据
  对财产分割心里没底时,应在律师的指导下搜集对方过错及财产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起诉前再尝试调解
  离婚是发生在两个非常亲密的当事人之间,若能友好解决,不但利于将矛盾降低在最小的范围之内,亦使得后期的财产分割能顺利进行。

  律师答疑

  问题三 如果配偶提出离婚,但自己认为还没到离婚的地步,不想离婚怎么办?

  想维系问题婚姻 可从三方面着手
  卢明生律师说,当婚姻出现问题时,若仍想维系,应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努力:
  1.主动承担责任
  把婚姻出现问题的责任全都归咎于对方一人身上,婚姻关系是不可能处理好的。
  所以,建议出现问题的夫妻要首先承担自己在婚姻中的责任,然后积极改善婚姻相处模式,这样才能很好地修复家庭出现的漏洞。
  2.协助对方一起处理婚外情
  对配偶有婚外情的妻子或丈夫而言,这会是一个痛苦的抉择。对方犯的错,为什么要自己帮助一起解决?其实,很多婚外情人的“转正计谋”无法得逞,常在于夫妻间达成了一致对外的共识。
3.调节夫妻情趣
  夫妻在沟通上有问题,不懂得如何交流,只是埋头做自己的事情,很容易给婚姻生活造成裂痕。

  律师提醒

  分居要把握一定尺度
  有时,夫妻分居对于过错一方的当事人能起到良好的触动,促使其改变生活中的一些恶习。
  但分居并不等于与对方完全决裂,而是要把握一定的尺度。此外,在分居过程中,双方积极改善自己生活中的一些缺点,选择一些巧妙的沟通方式亦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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