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站长
 最新公告
 
分享到:
  >> 分 类 导 航
【法律新闻】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新 闻
 女人结婚前一定要看的10句话
 离婚案件中拟上市公司发起人股份的分割
 中广网济南1月18日消息(记者桂园)山东省民意调查中心近日发布了济南市民离婚问题调查研究报告,研究报告显示,城市离婚问题日趋严重,“七年之痒”变成“五年之痒”。调查表明,一方或双方脾气不好、缺乏共同语
 济南市各级人民法院地址、电话。
 签署离婚协议 步步涉险济南离婚律师
 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的结合
 婚姻家庭关系的正确调整
 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
 警惕:6种性格的人容易离婚。
 婚前购房,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法律新闻 → 被收养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被收养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发表日期: 2012/12/13 13:39:37 阅读次数: 2370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在华工作或者学习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除应当提交前款规定的申请书、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第五项除外)外,并应当提交在华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职业、经济收入或者财产状况证明,有无受过刑事处罚证明以及中国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被收养人的生父母(包括已经离婚的)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生父母双方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被收养人的生父或者生母因丧偶或者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应当提交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及死亡的或者下落不明的配偶的父母不行使优先抚养权的声明;被收养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由被收养人的监护人作送养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监护权的证明和被收养人的父母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的证明;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均是华侨,且符合我婚姻法的规定者,如驻在国法律允许,双方又坚持要我使领馆为其办理结婚登记的,我使领馆可为其办理结婚登记,并颁发结婚证书。如驻在国有关当局要求,我也可为该证书出具译文,并证明其与原本相符。

 

 


上一篇:离婚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如何确定
下一篇:离婚方式有两种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 济南离婚律师 | 济南离婚律师咨询 
 
Copyright© 2008济南婚姻律师网 济南离婚律师网 济南离婚律师咨询 济南非著名婚姻律师陈兆港咨询All rights reserved
律所:山东龙奥律师事务所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7777号碧桂园凤凰中心A座1801室
电话:0531-88605038 婚姻咨询QQ:377925844 联系人:陈律师
E-mail:chenlvshi@126.com
鲁ICP备08008848号
委托维护:山东律师网